2000年9月23日
一位纽约联邦法官已经裁决他可以审理由1989年天安门广场大屠杀的幸存者提交的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的起诉。
按照法官威廉保利9月14日的裁定,李本人或者可以代表他出庭的律师应该出席10月13日对其指控进行回应的听证。
“辩护律师将出席2000年10月13日上午11.30于美国法院618法庭举行的预审议”,裁决书说。
在会议期间,双方将商定审判的日期以及讨论“赔偿,探询双方提出的动议,提出事实,以及缩小讨论范围。”
“如果你不请律师,那么就要求你亲自出席这个会议”,裁决书说。
这个起诉是8月28日由4个在他们领导下的不成熟的民主运动遭到镇压后被捕的前学生领袖以及一个在天安门广场被杀学生的哥哥联合提出的。
这个起诉是基于美国的法律---主要是1992年的酷刑受害人保护法案以及1789年的外侨民事侵权法案---允许在世界任何地方的酷刑受害人或人权收到践踏的人要求美国法院审理赔偿。
在1989年,李鹏作为总理发布了军事命令,让解放军的武装部队进入该城市并向学生和其他市民开枪。
“我的妹妹被杀的时候只有21岁,”张力明(音译)在8月份提交诉讼的时候说。“今天,我要求追究李鹏对六四大屠杀的法律责任。我要求追究受害人家庭的损失。已经过去11年了,政府甚至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
周丰索(音译),一个在移民美国以前被监禁了一年的学生领袖在此时插话:“这个行动不止是为我们,也是为所有为中国的民主和自由而奋斗的人。正义在我们这一边。这只是第一步。”
基于同一个法律---世界上唯一的这类法律---一个曼哈顿陪审团8月10日命令前塞族军方领导人Radovan Karadzic向在1992年波斯湾战争中被其士兵强奸和折磨的妇女赔偿7亿4千5百万美元(合港币58亿元)。
法律的第一次应用是1980年对一个巴拉圭警察的定罪。
一个阿根廷的前将军,前危地马拉的国防部长以及一个前印度尼西亚的将军都曾被美国法院判决。
(2000年9月24日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