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所有学员一样,自从7、22法轮功被莫须有定为非法组织以后,心里非常难过,于是产生了到北京反映情况的念头。
10月9日到了北京以后,听说上访办的门口已经事先安排了全国各地、市的公安警察,“恭候”我们这些上访的学员。上访不成我们便与各地的大法弟子在公园等地交流心得体会,没有给我们的首都北京带来一丝的干扰。后来我们来到了郊区,就在10月26日晚9时许,正当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有几个警察闯了进来,自称是锦州刑警支队的,见他们全副武装的样子,我们心里非常坦然,因为我们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到了风龙宾馆以后,把我叫到了“审讯室”,十几个警察怒视着我。他们问我一个辅导员去那里了,我说还真的不知道去了哪里,因为大家都是来去自由、随心所愿的。当他们听说以前我到过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上访时,对我进行拳打脚踢,接着是一串响亮的耳光。顿时我感到了《红岩》小说中的渣子洞集中营的情景,以后的情况还证实了我的想法。他们打了几十个耳光后,见没有什么口供,便把我泡进了水池。我在水里呆了十几个小时,
他们逼着我帮他们找人。在这三天里,我没吃过一口饭。第四天,他们问我吃点饭不,我对他们的“问候”表示感激,因为他们心里担心我会被饿死,回去没法交差。后来他们找到了其他人,才答应把我转交到葫芦岛市公安局,临走前把我的脑袋浸在了水池里,而后我便昏了过去。后来他们又把我拽了出来,见我昏倒了,他们便将我踹醒,这样不断的对我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肉体折磨。直到当地公安局接我,他们这才放人。
回到当地拘留所,我们认为自己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法规,自然就不应该吃这里的“牢饭”,接着便遭到了四、五个警察的警棍毒打,当我们回到牢房中的时候,发现全身已经变成了紫色,就这样经过了十四天的非人的监狱生活才放我们出去。
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幸运的,因为同其他三百名功友比,他们遭到了更加非人的待遇:毒打、火烤、手铐、电棍等各种刑罚。有一部分思想“转化”的学员写了保证书,他们觉得一张纸似乎太便宜了,便又罚了每个人2-3千元。
直至目前,锦州被劳动教养的法轮功学员共35名,部分名单如下:
朱英 2年 代立国 3年 王玉贤 2年 石桂凡 2年 尹后梅 3年 单至佳 2年 贺国君 3年 贾经文 3年 吴乃环 2年 王军 2年 陈凤珍 2年 冯文广 3年 崔亚宁 2年半 商鹏 3年 王志非 3年 刘品 2年 马超 2年等
锦州学员
199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