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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对所谓 X 教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涉及了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 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同时“两高”有关法轮功是 X 教组织 的司法解释也违反了中国宪法的信仰自由条款。 大陆众律师做诉江准备 原上海著名律师郑恩宠律师表示:“江泽民在处理法轮功问题 上,沿用中共一贯的做法,想把法轮功团体消灭在萌芽之中,而没 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这个既违反了世界上的普世价值,本身也 违反了中国现有的法律。” 文革结束后,不少中国法律界人士反思,文革之所以能够发生 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没有完善的法制体制。江泽民一手发起对法 轮功的“斗争式”的迫害和毛泽东发起文革的手法如出一辙。美国 人权法律协会指出,江发起的这场迫害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不是任 何基于刑事法律或程序的执法行动,而完全是一场法外的政治运 动。这场“运动”发生在 21 世纪的中国可以说是中国法制建设的 大倒退。 众法律界人士为法轮功学员发声的正义之举,其实就在归正中 国法制环境,郑恩宠律师表示,大陆一些律师、法学教授也在法律 层面上做控告江泽民的准备,酝酿在国际法庭上将江泽民在法律层 面上彻底定罪。 图:近年来,已有近百位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近千场无罪辩护。正 义律师们从法律角度、信仰角度、法轮功真相角度、甚至政治角度有理 有据有力地全面论证“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上图是 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部分大陆律师(左起)李苏滨、莫少平、郭 国汀、江天勇、程海、黎雄兵、唐吉田。 23